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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国家工作人员经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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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1-20
第1版()
专栏:

严禁国家工作人员经商
本报评论员
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经济政策,增强了城乡人民对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信心和兴趣,新办的商业多起来了,市场空前地繁荣了,这是件大好事。
然而,有一种苗头却值得注意:极少数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指的是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个人或者合伙,以这样那样的方式经商,他们实际上成了“亦官亦商”的人物。
国家工作人员,手中掌握着大大小小的权力。他们经商,就会利用权力这个特殊的有利条件,去搞转手倒卖,甚至买空卖空,牟取暴利。以权经商的人实际上是把为人民服务变成为私利服务,这样,就使得国家工作人员的光荣称号渐渐褪色了。
这次整党的目的之一,“就是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革命精神,纠正各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如今,党风已经有了明显的好转,今后我们要继续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国家工作人员经商,是当前改革中出现的一种新的不正之风,它影响改革,败坏改革,决不能等闲视之。
这样严肃地提出问题,目的是提醒多数国家工作人员,约束自己并规劝子女别这么干;挽救极个别走上邪路的人,赶快悬崖勒马,回到为人民服务的正路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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