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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印刷厂工会 建立财务制度严格支付手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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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3-27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批评建议的反应

北京青年印刷厂工会
建立财务制度严格支付手续编辑同志:
贵报二月二十一日,“读者来信专页”批评了北京青年印刷厂工会财务制度不健全,以致发生贪污现象。信中除个别情节有出入外,所谈均属事实。我们在去年十一月发生这事以后,即进行了处理,现将结果报告如下:(一)我厂前工会主任怕负责任,对于工作推诿拖拉,工会始终没建立正规的工作制度和财务制度。每月工会会费收入情况,没有向委员会和会员作过报告,仅由组织委员(兼管会计出纳)收集保管;行政支付的劳动保险基金和工会经费等仅由工会会计登记账目,交行政会计科代为保管,随用随领。领款手续极不周密,有时通过工会主任签字盖章,有时就直接由会计盖工会会章自行领款报销。会章最初由工会主任保管,后即由工会会计保管。虽然主任和会计并未发生贪污情事,但这究竟是一个漏洞。(二)文教委员闵存璞对公共财务重视不够,加上生活浪费,在领用文教费时虽经主任同意,但买了东西以后就没报销,而把余款私自花掉。据统计:连他个人私用及透支公款共亏欠行政四十一万余元。在去年十二月召开的工会大会上,已决定停止他的会籍;行政上除给以处分外,并追还欠款;团内也给以“停止团籍半年”的处分。(三)本厂自一九四九年十二月起,每月由行政拨付工资总额百分之三作劳动保险基金,但工会对此始终处理不当。在去年春季先后借给工友三百二十二万余元(除两人尚未归还,余已收回。),在去年十一月又花了一百二十二万元买了腰鼓。
新的委员会已确定会计和出纳分工负责,领款必须由主任、副主任批准;动用十万元以上款项时,必须经工会委员会通过。这样今后可以保证不会再有同样错误发生。
青年印刷厂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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