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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1-22
第7版()
专栏:来函照登

一点说明
你报11月1日第七版“监督哨”栏,刊登韦希成等来信,批评我乡甘棠制种场调出的杂优种子含杂率30%—50%。事实是:8月6日与16日,经买卖种子双方所在地的农技站种子公司两次调查和寿宁县法院判决,我乡加招、南塘两个制种组,共调往寿宁县斜滩、武曲公社杂优种子一百五十担中,除十九担多“四优红”含杂16%、十二担“闽优三号”含杂15%以外,其余的种子都符合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
特此说明。
福建福安县甘棠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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