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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加强药品的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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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1-24
第5版()
专栏:街谈巷议

应当加强药品的管理
前一段时间,某些地区的一些单位非法制售假药,尤以福建晋江、泉州、南安等地区为突出。当地的一些非法制药单位,伪造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文号生产假药,并以送现金、电子表等行贿手段大肆推销。假药有“速效感冒冲剂”、“解毒消炎冲剂”、“舒肝灵冲剂”等二十余种。最近重庆市卫生局药政管理部门仅就部分区、县和市属医药卫生单位的调查统计,就发现了二十四万九千二百七十一盒假药,金额达三十三万四千零二十三元。
药品是特殊商品,是防病治病,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应当严加管理。不久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这为严格药品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但还必须有健全的执法机构和称职的人员。目前药品管理和药品检验的力量还很薄弱,技术和仪器设备等条件还很差,有的地方药政药检机构还是空白,或是有机构但流于形式。因此,希望有关部门重视建立健全各级药政药检机构,充实人员,以保证明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正式实施。
四川重庆市卫生局药政处 陈 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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