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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师范教育应以师范学院为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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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1-25
第5版()
专栏:建议

高等师范教育应以师范学院为主
北京教育行政学院 刘向岫
办好高等师范教育,培养合格新师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对于发展中等教育事业,保证中等学校教育质量,提高我国人民的文化水平具有重大意义。本文仅就高等师范院校教育管理的几个问题提些建议以供参考。
一、确定制度
高等师范教育采取何种制度,关系到高等师范教育的内部结构、规格、要求、合理布局、教育事业的发展等诸多方面工作。所以确定制度,是发展高等师范教育的一个重要问题。
我认为,办高等师范教育应以师范学院为主,师范大学、师范专科学校应当是少数。因为,创办一所名副其实的师范大学,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全国现有师范大学十余所,从我国目前高等师范教育的师资储备和财力、物力的实际情况出发,师范大学不宜多办,发展高等师范教育不宜采取多办师范大学的办法。
办师范学院有较大的灵活性,不仅可以培养四年制的本科师范生,也可以培养二、三年制的专科师范生。这样既有利于师范学院挖掘潜力,为国家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又比筹建师范专科学校培养初中师资,更能保证质量和适应国家急需。
1978至1980三年期间,师范专科学校有了较大的发展,全国各地将一些基础较好的中等师范学校改为师范专科学校,这种做法是很值得考虑的。并不是说中等师范学校不可以升格改为师范专科学校,但是在目前我国小学教育尚未普及,小学师资质量仍然不高的情况下,将一大批中师改为师专的做法是弊多而利少的。一方面会削弱小学教师的培养工作;另一方面,在改制后的几年内要保证培养初中师资的质量,也是勉为其难的事情。
二、合理分布
在确定高等师范教育制度以师范学院为主的前提下,我设想高等师范院校应如下分布较为合理。
每个大地区应设立一所师资齐全、设备完善的师范大学。每省设立师范学院一至三所。每省有条件的各个地区,可设置师范专科学校一所,或几个地区联合设立师范专科学校一所。我国现有高等师范学校一百九十多所,其中师范专科学校就有一百零八所,在这些师专中有近40%是1978年以后由中师改建的。我的意见是少成立师范专科学校,多借助师范学院的力量,开设二年制师范专科班,充分发挥师范学院的优势。建国初期的五十年代,我们就是这样做的,并且取得了成功的经验,这个经验是很值得我们借鉴和吸取的。
三、明确任务
要想办好高等师范教育,一定要明确各高等师范院校的任务。当前我国各高等师范院校的任务不够明确,师范大学和师范学院就没有什么区别,体现不出各种高等师范教育各自的特点。
师范大学在当前的情况下,任务应当是:除招收一部分本科生外,多招些研究生,为高等学校培养师资;还要大力抓好教育科学的研究,培养教育科学研究的人才。同时辅导本地区的教育行政机关,办好普通教育工作。
师范学院的任务应当是:培养本省的合格的中等学校师资。师院毕业生到中等学校初次任教,就应当是比较熟练的教师。师院的师生若搞教育科学研究,也应偏重于中学教材和教学方法的研究。同时也负有辅导本地区教育行政机关办好普通教育的任务。
师范专科学校的任务是:培养初级中学的合格教师。
教育学院的任务是:培训在职的中等学校的各科教师及领导干部。每隔四五年就应培训一次。教育学院应是中等学校的教师接受教育科学知识的场所。
教育行政学院的任务是:培训在职的中等学校的校长。每位校长培训一遍后,每隔四五年还可以再轮流培训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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