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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成品变废品 包装陈规要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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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1-29
第7版()
专栏:街谈巷议

莫让成品变废品 包装陈规要改革
由于工作关系,我经常接触石油产品分析用玻璃仪器的订货会议。每次参加供需衔接会时,总能听到用户反映:由于运输过程中没能按包装标志要求轻拿轻放,或由于产品出厂时包装质量不好,结果到货时货物破损严重。工人辛辛苦苦生产的成品,由于运输和包装中的问题,最后却成了废品,实在令人心疼。
在全国进行包装工作大检查,非常必要。这对促进包装技术的提高以及改善运输装卸方式,都会起到积极作用。但是我认为,除了应该重点检查和揭露包装及运输中不当的问题外,还应对那些不利于提高包装及运输水平的不合理的规定进行改革。如最近我们收到的返回合同中,有一份合同上印着“按工商两部规定,玻璃仪器运输破损超过总额百分之五以外的部分,本厂承担一半”。言下之意是:到货后若全部破碎了,生产厂也只负责赔偿一部分。这就在客观上起了保护落后包装方法、减轻运输中破损责任的作用。据说这项规定是五十年代制订的,但是谁也记不起是哪两个部、哪一年的哪个文件规定的。另一张通知上面说:“由于本部纯系商品供应部门,故在途破损,只能由贵单位负责。”这不是把包装、运输不当造成货物破损的损失,全部转给用户了吗?试想,有了这样的规定,还能谈得上研究如何改善包装与运输吗?包装和运输中的问题不解决,易碎产品的损失也就避免不了。
我认为,要使包装运输检查工作搞得好,从根本上保证包装运输质量,必须尽快对那种不适应当前经济形势的陈旧规定进行改革。
石油部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标准管理室 钮培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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