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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三十元钱路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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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2-03
第4版()
专栏:

  为了三十元钱路费
黑龙江省集贤县农民张国厚,去年8月7日去辽宁铁岭市他老叔那里,打算买些减价的球鞋回乡赚几个钱。不料一下火车,钱包不见了。他把情况告诉老叔后,老叔掏出三十元钱给他,劝他回去先把农活干好,然后再攒钱做生意。他老婶不同意给钱,插话说:“那么大个人把钱丢了,还想做买卖呢!”张国厚感到受了侮辱,把钱扔下,头也不回就跑了。
但是,身上没有一文钱,回家怎么走?他困惑了。这时,他抬眼瞥见一家院门口放着一辆自行车,便骑上去就跑。
在路上,他跟着一个行商到了抚顺,把自行车推到市场上出卖。卖多少钱呢?他想:够路费就行,要三十元吧。卖价一说出去,立刻招来不少人,其中有的是想买便宜货,有的则是感到可疑,结果群众向派出所报了案。公安人员问他:“你不知道偷车犯法吗?”他回答:“没想到这点,我只是想不用老婶的钱,我照样可以回家!”再问:“你没考虑被人抓到的后果吗?”他说:“我见到在村里偷庄稼的、拿人家点东西的,也没给什么处罚,别人要把我抓着,也不过揍两下出出气到头。”
社会主义的法律是不容违犯的,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国厚一年徒刑。
今年8月7日,张国厚刑满释放了。临别时他对管教人员说:“我过去太蠢了,今后一定要好好学习法律,做个守法的好农民。”
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 张玉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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