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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掉“法盲”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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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2-03
第4版()
专栏:

  摘掉“法盲”帽
  潇雨
今天本栏发表了《为了三十元钱路费》等三个真实的故事,读者看了一定会觉得其中的主人公未免太无知、太荒唐、太可悲了。不过,如果不从中吸取必要的教训,同样的悲剧以后还是会重演的。
不懂法律,是几个主人公或犯罪或受害的重要原因。如果说当前我国人民文化知识水平普遍较低,那么法律知识水平就更低了。文盲中有“法盲”,知识分子中也有“法盲”。我们的法律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武器,每个公民都应学习和懂得一点法律知识。
有些人总觉得学法律是法官、律师或领导干部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其实,法律与每个公民的工作和生活都是紧密相关的,有时甚至会出现你不问法、法来问你的情况。当然,并不是说不懂法就一定会做违法犯罪的事,但是懂法能自觉地守法,并能更好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并不要求每个人都懂得所有的法,但结合自己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学一点有关的法律知识,还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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