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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受骗的女大学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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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2-03
第4版()
专栏:

  两个受骗的女大学生
  吴文康 王朝龙
原福州部队某部后勤部财务处副处长崔梦喜,河北魏县人,1959年入伍,1960年入党(已开除),现年四十五岁。1963年初,崔梦喜与同乡、河北省农学院学生郭淑凤在河北原籍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女。郭由于父亲去世过于悲痛,加上紧张劳累,患了神经衰弱症、高血压症。在崔的心目中,郭已不能满足他的要求,他便辱骂郭是“没有用的花瓶”,并逼郭与其离婚。郭要求他体谅自己身体有病,可崔却恶狠狠地说:“不是我太狠了,而是你太无能了。”此后,崔便伺机另找新欢。1966年冬的一天,崔梦喜在福州东街口百货商店认识了山东青岛医学院的女大学生戴兰香,后来便主动接近,并欺骗戴说自己还没有恋爱结婚,要求和戴建立恋爱关系。在崔的欺骗下,戴于1970年到部队,在没有办理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与崔结了婚,后生了两个女孩。
1977年春天,戴看到了崔的妻子郭淑凤给崔的家信,才知自己受了骗。她悲痛欲绝,为了早日结束这违法的婚姻关系,戴劝崔向组织自首,并说自己要向组织告发。崔梦喜威胁戴说:“你去告发可以,我因重婚罪被判刑劳改,但我将在法庭上说你这个大学生是在明知我有前妻的情况下和我结婚的,你同样犯有重婚罪。那时你跳进黄河也洗不清。”戴果真被崔吓住了。她竟忍受着被欺骗、被凌辱的痛苦,一直没敢告崔。(按:戴是被崔欺骗的受害者,没有犯重婚罪,如果她当时向司法机关控告崔,人民法院是会做出公正判决的。)
在戴兰香被欺骗的十年中,郭淑凤同样被蒙在鼓里。崔梦喜自1970年重婚到1979年,总共才回河北三次,前后住了六十五天。善良的郭淑凤相信丈夫的话是真的——“部队工作繁忙,无法年年休假”、“前线战备紧张,你不宜来部队探亲”。郭淑凤和崔结婚十六年,郭一次也没去部队探过亲。1979年夏天,郭得知崔另有新欢的消息后,顿时昏厥过去。事后,郭劝崔向组织交代,崔梦喜一面编造一套戴兰香勾引他的谎言,一面在郭面前痛哭流涕,苦苦哀求,假惺惺地表示要和戴“断绝”关系。在这种情况下,郭也没有告发这个重婚罪犯。(按:郭和崔的婚姻关系是正当的、合法的,郭应控告崔的犯罪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婚姻和子女的合法权益。)此后崔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直到今年4月部队决定让崔转业,崔的重婚问题才彻底败露。
最近,福州部队军事法院公开审理了崔梦喜重婚案,崔梦喜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按:崔梦喜知法犯法,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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