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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指出:利改税第二步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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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2-05
第1版()
专栏:

  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指出:
  利改税第二步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
本报讯 记者江夏、戴玉庆报道,从正在北京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获悉:目前利改税第二步改革工作正在全面展开,由于某些地区和部门不能严肃地执行国家的统一规定,自行放宽了政策,过多地向企业减税让利,以致影响了财政收入和改革的顺利进行。
利改税第二步改革工作是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普遍推行的。在此之前,财政部会同各地区和有关方面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反复推敲和测算,制定了一系列统一的规定和统一的政策。
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某些地区和部门没有按国家统一规定和统一政策办事,做了很多“变通”。比如,有的在划分小企业的标准问题上,无原则地把一部分中型企业改划为“小型企业”,相应减少了这些企业应上缴的税额;有的在向小企业收取承包费问题上,不按规定执行,一律免收承包费;有的在核定企业留利基数问题上,过多地提高了企业留利基数,从而不合理地减轻了某些企业的纳税负担;有的在执行新税法中,随意改变征税范围和税率、税种,使严肃的税法被支解了,等等。
针对上述问题,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严肃执行国家的统一规定和政策,凡不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做法,都要改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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