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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强调学习《决定》要紧密联系实际 坚决纠正新形势下的不正之风 参与搞不正之风的同志要立即刹车,否则将受到党纪国法制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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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2-06
第1版()
专栏:

  北京市委强调学习《决定》要紧密联系实际
  坚决纠正新形势下的不正之风
  参与搞不正之风的同志要立即刹车,否则将受到党纪国法制裁
本报讯 据北京日报报道:中共北京市委领导同志在市委最近召开的一次由各部、委、办和区、县、局领导干部参加的会议上强调,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当前应着重在领会精神实质上下功夫,要坚决纠正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的不正之风,以保证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市委领导同志说,学习文件要紧密联系实际,特别是近年来我们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实际。但是,联系实际的目的,在于加深对文件精神的理解,提高思想,统一认识。看准了的,符合《决定》精神的,就应边学边改;但是也要防止文件还没有学懂,精神还没有领会,认识还没有统一,就对牵动全局的、又没有把握的问题,急于采取行动,这样就容易出偏差,走弯路。
市委领导同志强调,《决定》指出:“改革的进行,只应该促进而绝不能损害社会的安定、生产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和国家财力的增强”,要“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检验一切改革得失成败的最主要标准”。本市大多数单位是按照《决定》精神做的,改革的发展是健康的。但是,在新的形势下,也出现了两股歪风。一个就是有些单位、一些在职干部、退居二线的同志以及一些干部子女,利用职权或工作上的便利,套购国家的紧缺物资,进行倒卖,层层加价,坑害消费者,坑害国家,牟取暴利。再一个就是有些企业在改革中不是在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上下功夫,而是搞邪门歪道,乱涨价,牟取非法收入。搞这些不正之风的人,打着“改革”、“为社会谋福利”和“搞活经济”的幌子,他们的所作所为是同中央关于搞活经济和改革的精神水火不相容的。对这些不正之风,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抵制和斗争,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除上述两种新的不正之风外,还有一些党政干部在企业购销活动中采取不正当手段,索取回扣,要提成费、好处费,甚至行贿受贿;有的随便封官许愿,突击提职、提级等。这些不正之风,腐蚀性、破坏性很大。凡是参与搞了这些不正之风的同志,要立即刹车,赶快醒悟,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继续走下去。否则,就要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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