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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领导同志责成有关部门 保证电厂用煤计划供应 全国煤矿电话会议提出五条措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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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2-06
第1版()
专栏:

  国务院领导同志责成有关部门
  保证电厂用煤计划供应
  全国煤矿电话会议提出五条措施
新华社北京12月5日电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匡玲、新华社记者黄奉初)今天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煤矿电话会议提出:煤矿要与铁路运输部门紧密配合,加强煤炭的外运,确保京津唐、东北、华东、华中四大电网煤炭的供应。
据了解,今年实行煤炭生产、分配、运输“一本帐”的改革以后,上半年电厂用煤到货率接近98%,超供煤炭一百三十五万吨,基本上保证了发电用煤的需要。但是,进入第四季度以来,煤炭的外运出现了一些问题,部分电厂因为缺煤而不得不减少发电,加剧了有些地区用电紧张的局面。
国务院领导同志对这一情况十分重视,责成有关部门尽快采取坚决、有力措施,保证电厂用煤的计划供应。据此,今晚的电话会议提出了五条措施:一是各煤矿一定要完成煤炭的调运计划,首先要确保四大电网供煤计划的完成。二是要与铁路部门配合搞好煤炭的外运,已完成今年国家计划的煤矿要顾大局多增产、多外运。三是凡未完成今年国家煤炭调运计划的煤矿,超产的煤不得自销。四是各煤矿要严格按合同规定的用户发运煤炭,并且要优先保证四大电网用煤。五是加强煤炭调运管理,及时掌握调运情况,煤矿对四大电网煤炭发运的数量要每天向煤炭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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