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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不吃“大锅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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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2-07
第1版()
专栏:今日谈

  “更正”不吃“大锅饭”
  吴昊
在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表彰会上,沈阳日报总编辑刘黑枷提出,如今的报刊更正差错,几乎都是吃
“大锅饭”;发表文章署自己的名字,更正时却要报纸出面,很不合理。沈阳日报为了克服这种弊端,规定谁的文章出了差错,由谁来署名更正,编辑、记者、总编辑,毫无例外。有一次,刘黑枷自己在一篇散文中,引苏轼诗,误为杨万里诗,更正时即署上刘黑枷三字。沈阳日报的这一做法,受到了与会者的赞赏。
出了差错分不清责任、吃“大锅饭”的现象,新闻单位有,其他单位也有。常常在一些“检讨报告”里读到这样的话:“这件事情,当事人有责任,领导也有责任”。究竟是谁的责任?谁该负主要责任,含糊其词。如此各打五十,平分秋色,真正责任者并不在乎。正象有了成绩时吃“大锅饭”,不能激励先进、奖掖先进一样,出了差错吃“大锅饭”,亦不能鞭策、警戒责任者。
一些报刊所以差错不断,一些单位所以事故不断,与处理差错和事故时人人有份的做法,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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