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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腔热情地工作和学习——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赵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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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2-08
第4版()
专栏:

  满腔热情地工作和学习
  ——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赵军
1980年初,赵军同志怀着当一名人民司法工作者的心愿来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他想:一个审判干部,必须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掌握较全面、系统的知识。1981年元月,西南政法学院招考函授生,他报考并以较好的成绩被录取了。在入学典礼上,他代表全体新生表示:要万分珍惜党和人民给予的这个深造机会,奋发努力。把被“文革”耽误的青春追回来。
他的家距离单位很远,为了工作和学习,他把铺盖卷搬到办公室,每天工作、学习到深夜,即使出差或下乡查案,他每天都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作业和复习功课。
1982年11月,赵军同志因公出差,由于汽车肇事,致使他腰椎骨严重损伤,锁骨、肋骨等八处骨折,生命垂危。院领导和同志们都守候在手术台前,他从昏迷中醒来后第一件事就提到:这个学期的民法考试怎么办?当时在场的司法厅领导讲:现在主要的是你的伤情,还考虑什么考试?!赵军想:即使瘫痪了,也应尽全力去学习。
正是在这种精神支配下,他躺在病床上,在连身体都不能翻动的情况下,以顽强的毅力坚持函授学习。当时,函授站的领导征求赵军本人的意见,是否休学一年,待伤愈后再读。赵军则坚持要求按时参加考试,不休学。经批准后,司法厅的老师带着考卷,在赵军的病床前按规定进行考试。赵军忍着巨痛,以超人的毅力,在钢制身架的支撑下,按要求答完了民事诉讼法、婚姻法两门课的全部考题。一个星期以后,他又在同志们的搀扶下来到司法厅函授站办公室,坚持考完了本学期最后一门课民法。结果,三门功课考试成绩优异,分别得了九十七分、九十一分和八十五分。对于一个身负重伤,拉下了半学期的课、躺在病床上考试的人,取得这样优异的成绩,人们都为之惊叹。他最终以优良的成绩,取得了毕业文凭。
作为一个司法工作者,赵军同志深深懂得,他所审理的每一案,都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声誉,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绝不容许有半点疏忽和丝毫失误。因此,在办案中,他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宁肯多跑路、多吃苦、多流汗,也决不让在案件的主要事实和证据上留下一个疑点,确保案件质量。在审查犯罪事实时,他不满足于原有材料,不轻信口供,发现疑点,一查到底。在审查××县王某一案时,原审认定王犯有强奸罪、流氓罪,判处死刑。赵军同志在阅卷中,发现此案有几处疑点,特别是受害人的陈述,前后很矛盾,他立即下到发案地,通过提审被告,询问知情人并找到了受害女青年,对其讲解法律的严肃性,并依法收集了许多新的证据,最后查实,原审认定王某所犯的强奸罪不能成立,并以流氓罪依法改判王犯有期徒刑十年。
在认真审查案件的同时,他还积极就案件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司法建议。近几年他重点对一些青少年犯罪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他们的犯罪动机、目的,剖析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心理,向这些违法犯罪的青少年进行严肃的法制教育,并运用其中的典型案例,给报刊、杂志写稿,宣传法制。就这样,作为一个从事审判工作仅仅几年的赵军同志,以他对审判工作极端负责的精神,以他严谨的工作作风,获得了同志们的好评,审判业务提高很快,已成为能独立工作的年轻法官了。
在赵军身上,充满着年轻人的朝气和热情。无论干什么工作,做什么事,他总是那样积极、主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从不讲条件。刚到法院刑庭时,全庭只有他和另一个女同志是书记员。全庭的案件审理,都得他俩作记录工作,但他毫无怨言,主动承担下去查案的记录工作。那时,每月平均要出差二至三次,有时多达五次。1982年11月他因车祸身体创伤严重,在病床上整整治疗了半年,直到1983年5月,他才能下床行走。没多久,他就慢慢摸到办公室,不顾领导和同志们的再三劝阻,身着支撑骨骼的钢架来上班了。有时坐久了,腰部疼痛,他就用垫子垫背,斜躺在椅子上看卷。同志们见此状,都深深地受到了感动。今年9月10日,赵军和另一个同志到遵义县看守所提审人犯,从早上一直工作到晚上近十点。看守所长给他俩送来几个月饼,关切地说:“今天是中秋节,你俩太辛苦了,慰问一下。”这时,他俩才记起今天是家人团聚的中秋节。
就这样,赵军带着伤病把全部的时间、精力都扑到工作上去。从去年6月到今年9月,他审结的重大刑事案件质量好,做到了好中求快。
(原载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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