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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发文重申 取缔摧残少儿的卖艺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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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2-09
第3版()
专栏:

  文化部发文重申
  取缔摧残少儿的卖艺活动
本报讯 记者王娜梅报道:文化部11月13日发文重申《关于取缔流散艺人和杂技团体表演恐怖、残忍和摧残少年儿童节目的通知》。
1981年10月,文化部、公安部的《通知》明确提出坚决取缔严重摧残少年儿童的卖艺活动。通知下达后,在各级文化部门、公安部门督促检查下,情况有所好转。但是,根据各方面情况反映,至今仍有此类事件发生。因此,文化部再次强调1981年10月《通知》精神,要求各级文化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公安部门检查一下本地有无此类情况。如有此类节目演出,要立即予以制止。同时,加强对杂技团体和个体艺人的管理和教育,对严重摧残少年儿童的卖艺活动,要坚决予以取缔,没收其演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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