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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门峡市破获一起大走私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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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2-09
第4版()
专栏:

  河南三门峡市破获一起大走私案
本报讯 记者徐平报道:一起内外勾结、总金额达四十二万余元的照相机及器材走私大案,经河南省三门峡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十一个月后,主犯张正芳(澳门商人)等已于最近被依法逮捕。
发生在内地的这起走私案,是张正芳等不法澳门商人以到内地探亲访友、观光旅游为名,采用频繁入境手段,非法携入高档照相机及器材,然后通过受贿赂的内地熟人代为销售。自1981年11月至今年1月,他们共走私高档相机七十余部,以及其他大量照相器材,分别销往陕西、甘肃、青海和河南省各地。
这宗走私案的特点是:出面帮助不法澳门商人销售走私物品的多为党的宣传、新闻单位的干部。他们采取欺骗手段,不但为本单位购买走私货,而且还利用工作之便,向一些单位推销走私货。
已被逮捕的河南省三门峡市原市委宣传部摄影报道员成忠义,自1982年5月至1983年12月间,先后向本单位和本省地、县级宣传部门及新闻单位等推销走私相机十一部,广角镜头、变焦距镜头等三十一件,以及其他照相器材。河南画报社一个有二十八年党龄的编辑组长,在为不法澳门商人推销走私相机时竟然鼓励买走私货的人说:“人家是澳商,完事就走,公安局上哪儿查去?”
郑州市碧沙岗公园劳动服务公司副经理王海洲,明知自己管辖的照相服务部无权收购外货,却在1983年10月至1984年1月购买了走私相机两部,镜头八个,然后转手倒卖,为本单位非法牟利六千余元,本人得利四千八百元。
这宗走私案的侦破,使我们看到个别单位的负责人追求小团体及个人的利益,最终堕落为走私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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