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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胡桃坡》到《长歌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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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2-10
第7版()
专栏:

  从《胡桃坡》到《长歌行》
  王颖
还是在1965年,我到新华书店里去买书,顺手翻到了王致远的长篇叙事诗《胡桃坡》,一下子被清新的带着陕西关中乡土气息的风格吸引住了。长诗写的是关中地区人民在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对敌斗争的故事,刻画了母亲胡桃娘、女儿冯灵秀和为革命出生入死的游击队长同飞虎等几个栩栩如生的人物。也许是作者对自己家乡的风土人情和信天游的民歌形式太熟悉了,因此写起来得心应手、驰骋裕如。
继后,我十分注意这位作家的创作,直到新近,才看到《胡桃坡》的续篇《长歌行》的出版,而时间,却越过了漫长的十九年。
当我读完这一部长歌,深感到作者笔未老、情犹浓,过去的那些特色,都继续作为特色存在于诗中,而在另外一些方面,又有所探索和掘进。
《长歌行》撷取了历史的一个特定时期——从周恩来总理逝世到粉碎“四人帮”。当年同飞虎与冯灵秀生下的孩子司马国生,已成长为村里的支部书记。以他为代表的新一代共产党人和广大群众,对祸国殃民的“四人帮”展开的坚决斗争,构成了这部作品的主线。
通常的理论认为:诗应以抒情为主,叙事诗也不例外。因此,必须寻找和选择那些包裹着浓烈情感的故事,而故事的线索和情节,却不可太复杂化。这部长诗却相反,不仅人物众多,情节复杂,由这两者衍生的人物矛盾关系,也如藤萝瓜蔓,四处伸延。选择这样一个题材,可以说是诗家之大忌。但作者却有意为之而压上这个“险韵”。他说:“我认为,凡是小说和戏剧能够结构的故事,也都可以写成叙事诗,我们的叙事诗应当向小说去争夺题材,这样,它的表现领域就广阔了。”
也许,他的这一议论还可有商榷之处,但我觉得,作者在这部诗作中的探索却是较成功的。
诗贵有情。作者并没有忘却抒情,只是他没有把抒情铺陈开来,而是将感情浓缩在精萃的短句中去了。他写对周总理的哀悼,借助写景,一句话就把深情托出:“不是白雪满地飞,老天撒的呀是骨灰!”他写冯全有的悔恨,也只用了两句话就入木三分:“眼见不平闭眼过,我怀揣这良心做什么?!”这些诗句,既明白易懂,又寓意深刻,读后令人长久品味。
但我觉得,这部长诗的成功之处,主要在于对人物个性化的刻画。
那个在《胡桃坡》里还私心极重的中农冯二农,在这场新的斗争面前却异常地坚定。当他得知自己那个紧跟“四人帮”为非作歹的儿子冯三江开大会闹批判,要砍掉胡桃园时,他“单脚一跺房门颤,英姿勃勃正当年,门后提起老棒棰,端正正放在大桌沿。一碗老酒双手端,一腿跪在棒棰前”……干什么?他要祭棒棰。“老酒下肚眉双飞,手提棒棰起风雷:‘他开会,我开会,试看谁的大会开的美!’”他冲进了儿子的厨房,把锅碗瓢盆全砸了个稀巴烂。他的想法简单而直率——“你夺众人碗,我砸你的锅!”这正是一个没有文化又挚爱社会主义事业的老农式的“批判”。刻画“震”派人物冯三江,也是几句话就一针见血,“哎,听说你是官秧秧,提上个铜锣拴门梁,你出来进去哟,响当当!”“见你搜尽九花肠,知你心头梦黄粱,称称那骨头没分量!”对于党中央提出的要警惕的那“三种人”,这既是概括,又是绝妙的特写。用寥寥几笔就勾勒出一个人的外貌和精神气质,正是这部作品的特长。
《长歌行》同《胡桃坡》一样,使用了大量的对话语言来揭示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感情,由于这些对话不但符合人物身份,又有大量的比喻、象征,因而读来其味隽永。
这部长诗从1981年开始写了四年,可见作者推敲得是很苦的。但它还是生逢其时,对于今天我们彻底地否定“文化大革命”,有着很现实的教育意义。
(《长歌行》已由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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