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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改革中的两个重要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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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2-11
第3版()
专栏:议大事 谈本行

科技改革中的两个重要问题
天津科学学研究所 何钟秀
科技管理体制的改革包括机构设置、其职责和权力、上下之间的领导关系、左右之间的协作关系以及基本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的改革等,其中有两个重要问题,特别需要引起我们注意:
一、“自主权”问题。这是指相对独立的单位、部门、系统可以自己作主的权利。在社会主义国家,统一的计划制度并不排斥管理自主权。因为,它有助于调动各单位、部门、系统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它们各自的特点和优势,增加管理工作的活力,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
科学劳动与物质生产劳动是不同的:科学劳动具有不确定性,包含很多未知因素,不象物质生产劳动那样定型,可以常规地进行生产;科学劳动的生产率不象物质生产劳动那样容易测定,特别要求充分发挥研究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不能卡得太死,如科研计划与经费预算不能刻板不变,需要随机处理。
在科技管理中,科研单位应该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自主权:相对的计划自主权,即除必须执行的上级下达的计划任务(我们叫它为大计划)外,可以根据本单位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情况,决定一些大计划以外的小计划,把大计划与小计划结合起来作为本单位的统一计划;相对的人事自主权,即除了编制名额和主要领导人须经上级批准之外,具体的管理人选,单位完全有权自主决定,还可以同其他单位进行人员的交流;相对的经济自主权,即绝大多数科研单位应该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辟经营渠道,通过有偿合同增加经济收益,增强科研实力,改善职工待遇和生活福利等等。行使组织管理中的自主权,有利于更好地发掘人、财、物等潜力,多出成果和多出人才。
二、“责任制”问题。现代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制,有许多特点。其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把责任、权力和利益结合在一起进行管理。它首先强调的是责任,但是,在规定责任的同时,也规定应有的权力和实现责任后应得的利益。责任是一种压力,权力是一种实力,利益是一种动力。单有压力而无实力、动力,责任缺乏必要的保证和激励力量。以压力为主,同时把三者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实现责任。
所以,在科技管理中实行责任制,有四条原则值得注意:一是科学劳动责任制必须注意其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学术价值的统一;二是科学劳动责任制在成果水平指标和时间要求指标的规定上,应允许有一定的伸缩性;三是科学劳动责任制不应拘泥于形式上的计量,而应该注重实效,考察其创新程度、研究效率和实际成果;四是科学劳动责任制应该充分保证其劳动条件,合理提高其劳动报酬。
当然,科研单位管理自主权与责任制的全面推行,要与整个科技管理体制的全面改革同步进行。比如,领导班子应该是“内行”。这包括懂得现代科学技术的各种基础知识及其相互关系,通晓现代管理的原理和方法,并且有一定的管理经验;科技人员的结构应该力求合理,能保证科研计划得以正常地执行和实现;管理制度应该比较健全和民主,管理人员必须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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