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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府为个体户撑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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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2-12
第2版()
专栏:

辽宁省政府为个体户撑腰
本报讯 为了促进个体经济的发展,繁荣城乡经济,加速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辽宁省人民政府最近颁布了全国第一份《关于保护个体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布告》。
《布告》指出,对城乡个体户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正当经营、合法收益和资产,任何单位不得乱加干涉,经过批准的经营网点和场地,任何部门不得随意侵占,违者必须追究责任。
过去,城乡居民申请个体营业执照被一拖再拖。《布告》要求工商行政管理、城建、卫生、公安、专卖、税务、交通等部门,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每个部门办理审批最长不得超过五天,城建部门不得超过十天。
《布告》还对个体户所需要的场地、征税问题和应有的政治待遇和社会地位作了具体规定。 (曹增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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