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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厌其烦调查五月 一起错案终于纠正 芜湖市农委政策研究室为专业户排难解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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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2-12
第4版()
专栏:

不厌其烦调查五月 一起错案终于纠正
芜湖市农委政策研究室为专业户排难解愁
本报讯 记者张振国报道:安徽省芜湖市农委政策研究室不厌其烦,调查五个月,使郊区四山乡运输专业户韦学保经济利益受到侵犯一案,于12月初得到纠正。
韦学保从1980年搞运砖业务,先后为九个单位运送了一百一十多万块砖,有力地支持了城乡建设,他个人也实得一千六百余元运费。1982年他被列为经济犯罪大案,受到抄家和没收款物的处理。当年秋天,中央领导同志视察安徽时,曾明确指出,农民搞运输是合法的,应受到保护。嗣后,有关部门才暗销此案。但有些受“左”的思想影响很深的人,总认为他是“不三不四的人”,“犁不到,耙也要耙一下”,于是就改按违犯工商法规处置,加重纳税、没收钱款,使他受到二千三百多元的损失。
韦对此不服,数十次上访下找,均未解决。6月间,他听说市农委有个政策研究室,就去申诉了此事。政研室的同志明知此案涉及面很广,难度很大,但他们耐心听取申诉,反复分析案情,认为这是一起混淆经济领域犯罪和农民正当致富界限的错案,决心为他落实政策,做他的后盾。从7月份起,他们就组织专门调查组,顶烈日,冒高温,骑着自行车下乡、进厂,查案卷,找证人,有时一天要跑上百里。他们调查五个多月,最后确定:明明当时韦学保经营运输是合理合法的,而偏偏被以“无证经营”要他多纳一千多元税款;明明是四面八方向他明敲暗诈,却偏偏定他为“拉拢腐蚀干部”而没收他七百多元;明明是他的存款利息,偏偏说他是“非法所得”而没收;明明是无理抄家没收了他的东西,退还时还要收保管费。
在查清查实的基础上,政研室的同志写出了一份有情况、有分析、有处理意见的调查报告。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同志对此十分重视,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决定退还韦学保二千三百多元款项,并将调查报告批转全市各县、各乡,要求各级政策研究部门,都能对保护专业户合法权益的情况作一次普查,使党的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使政策研究部门真正成为执行政策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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