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阅读
  • 0回复

国务院批复 关于做好广州市对外开放工作的报告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2-14
第2版()
专栏:

国务院批复
关于做好广州市对外开放工作的报告
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 国务院于12月5日对广东省人民政府报送的《关于做好广州市对外开放工作的报告》作了批复。批复要求广州市在进一步对外开放中,充分发挥自己的有利条件,运用中央给予的权限和优惠政策,更好地利用外资,努力引进先进技术,推动科技进步,加速生产建设,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同时,又要加强与腹地的协作,为广东全省和中南地区的经济发展服务。
批复指出,必须把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放在首位,切实抓好一批投资少、见效快、收益好的项目。广州市工业配套能力和科技力量较强,引进技术的起点一定要高些。要致力于传统产品的升级换代、新产品开发和发展在国际市场上适销对路的“拳头”产品。
批复同意广州市在抓好老企业技术改造的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兴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内的建设项目应与全市的生产建设规划紧密衔接,不要自成体系,搞小而全。重点是引进和开发新技术,发展新兴产业,对全市工业的发展起先导作用。
批复说,国务院已批准广州市在国家计划中单列户头,并享受省一级经济管理权限。广州市应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条件具备的指标可在1985年开始执行。
批复还要求广州市自筹资金增加发电能力,以解决能源紧张的矛盾。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