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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警组织加强同国际刑警组织的合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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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2-15
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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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警组织加强同国际刑警组织的合作
新华社北京12月14日电 (记者杨国钧)国际刑事警察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负责人刘文、朱恩涛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我国参加国际刑警组织以来,已经与巴黎总部及其成员国开始了通讯联络和信息、情报交换工作。
由公安部刑事侦察局组建的中国国家中心局也已经接到来自国际刑警组织总部和一些成员国的各种通缉、通报、快信和电传信息,并成功地办理了国际刑警组织委办的一些案件,主要是诸如诈骗、贩毒一类国际性案件。中国也已开展了要求其他国家刑警组织给与合作的业务。
中国是今年9月5日正式加入国际刑警组织的。在国际刑警组织第五十三届年会上,三分之二多数的票数通过决议,按中国申请书的全部内容接纳了中国为成员国。
中国加入国际刑警组织是为了在反对国际性犯罪活动方面加强国际合作,并增强与世界各地刑事警察组织的联系。
刘文说,考虑到历史的原因以及国际刑警组织的现状和任务,中国刑事警察机关加入国际刑警组织后,同意台湾警察当局以“中国台北联系局”的名称(其地区名称应为“中国台湾”)派代表留在国际刑警组织内,并可以与该组织继续保持业务联系。在这个前提下,中国警察当局也可以与台湾警察当局就席位和工作方式等问题进行讨论。
朱恩涛指出,台湾只能以中国台湾地区警察组织名义派代表留在该组织内,根本不存在什么中国加入国际刑警组织的“附带政治条件”的问题。中国加入国际刑警组织只是恢复了长期被台湾以“中华民国”的名义占据的中国席位。
在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时,刘文说,关于香港刑警组织1997年以后在国际刑警组织的地位问题,中国警察机构可以根据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协议和中国政府“一国两制”的原则进行具体商定。事实上,近几个月来,内地刑警当局已经和香港刑警组织开始了合作,今后还将进一步发展这种合作关系。当然,目前的这种合作只是相互交流信息,相互委托要办的事务,而不是刑警直接去对方侦查办案。
刘文说,中国国家中心局的任务是负责对外联络、情报汇集、组织案件侦缉和指导以及开展国际犯罪对策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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