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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放宽鱼儿多——记北京市发展淡水养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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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2-16
第2版()
专栏:

政策放宽鱼儿多
——记北京市发展淡水养鱼
本报记者 潘岗
近两年,京郊发展淡水养鱼成效显著。根本的原因,是北京市对农民养鱼放宽了政策。
过去,北京市场上只有节日才有一点活鱼供应。1981年全市国营、集体鱼场开始推行承包责任制,调动了职工积极性,当年鲜鱼产量达到八百多万斤。1983年初,市政府进一步放宽政策,规定农民在完成国家派购任务后可以议价销售,这就打破了流通渠道单一的局面,当年鱼产量达到一千一百多万斤。今年初,市政府又对商品鱼基地的派购任务进一步缩小到20%,取消了对零星池塘的派购任务,鼓励集体、个体一齐上,使鱼的产量增加到一千八百万斤,六年翻了两番多。1981年到1983年,三年间共建了八千亩鱼塘,今年头十个月,已挖出鱼塘二万亩,投产一万三千多亩。
责任制使农民开始向渔业投资。通县西集乡和合站农民张维顺,今年自己筹集资金二万二千元,当年养鱼获纯收入六千多元。朝阳区楼梓庄乡农民赵德贵,主动将自己原来承包的池塘由二亩扩建到八亩,增加放养量,今年可产鱼八千斤。前不久,他又联合七户农民,在村统一规划下,开塘一百三十亩。市水产部门的同志感慨地说:“过去挖塘养鱼‘铁’动员也不行,现在你想‘刹’也刹不住。”截至10月底,全市国营、集体鱼场已发展到一千六百个,还出现了一千二百多个养鱼专业户。
淡水养鱼的发展,使闲置的荒废地得到充分利用。朝阳区金盏乡北马坊村在六百亩低洼地上,采取挖塘整田的办法,建成二百多亩规格化商品鱼基地,并整田三百亩。他们在这三百亩土地上栽种了葡萄和桃子,实现果鱼结合。预计三年后除产鱼十七万斤外,还可将收获十四五万斤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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