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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权谋私的好党员——肖元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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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2-18
第4版()
专栏:

不以权谋私的好党员——肖元福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利电力局水利工程队队长、工程师、共产党员肖元福,在负责水电工程施工中,坚持原则,不以职权谋取私利,多次拒受贿赂,被人们誉为“不谋私利的好党员”。
今年,肖元福带领一个工程队在剑河县南哨电站施工,福建某施工队承包了部分工程,该队的负责人为了贪占国家的便宜,一天,用报纸封装着一包东西递给肖元福,然后转身就走了。老肖打开一看,里面装的是五百元现金。肖元福立即把这个人找来,严肃地对他说:“以后不要再搞这些名堂了。”将钱如数交给对方。但此人不罢休,心想:“哪个不爱财?恐怕只是碍于面子吧!”第二天,他又趁旁边无人的机会,原封不动地将五百元现金硬塞进老肖的衣袋里。肖元福又严肃地批评对方说:“你们要想多赚钱,只能在施工技术上、安排劳力上,提高经济效益,争取多劳多得,决不能偷工减料搞歪门邪道,损害国家的利益,如果你们还要继续搞这一套,那就不客气,不要你们在这里施工了。”说得对方面红耳赤,以后再不敢在肖元福身上打这个主意了。
还有一次,四川的一个包工头为了拉拢肖元福,使自己在施工中占便宜,准备购一辆嘉陵摩托车送给肖元福,便装着十分关心的态度说:“肖队长,乡下交通不便,您为工作跑这里跑那里,既费力,又耽搁时间,我们决定给您去重庆买一辆嘉陵摩托车,表达我们对您的一点心意!到时请您一定收下吧!”肖队长丝毫不被这种“好意”打动,语重心长地对他说:“同志,你是个公民,我是共产党员,行贿受贿是违背党的原则的,也是违法的。党中央三令五申,要我们不搞不正之风,我们不能把党中央的话当耳边风呀!你们给我的‘人情’越重,我违犯党的纪律的错误就越严重,这些事千万搞不得!”从此,承包工程的人都知道老肖坚持原则,不搞歪门邪道,都不敢在他面前提这类事了。
肖元福1961年毕业于贵州省水利电力学校,从参加工作之日起,长期坚持在水电工程工地。为了四化建设和党的工作,他一年只回家几次。为了保证工程质量,逢年过节,也常常坚持在施工工地上。从工地到贵阳出差路过凯里家里,他有时也只进家门与孩子、妻子打个照面,就又乘车走了。
今年7月,肖元福提升为电力科科长,他爱人三番五次去信要他早日从剑河工地回凯里工作,以便照顾家庭。他给爱人的回信中写道:“如果从个人的利益出发,我也巴不得早日离开这寂寞的乡村,但国家拨下几万元钱来为村民建电站,电站工程还未竣工,我怎么能丢下不管呢?”所以至今他仍然兢兢业业在工地上坚持工作。
肖元福同志曾多次被州水电局评为先进工作者,最近又被推选为出席全国水电部召开的先代会的代表。 杨先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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