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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贫困山区尽快改变面貌 从一九八五年起,国家取消二百二十五个贫困山区县木材派购任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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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2-21
第2版()
专栏:

帮助贫困山区尽快改变面貌
从一九八五年起,国家取消二百二十五个贫困山区县木材派购任务
本报讯 记者张志业从有关方面获悉:为了帮助贫困地区发挥资源优势,增加内在经济活力,从1985年起,国家对二百二十五个贫困山区县不再下达木材统配计划和上调任务。据此,将以1984年国家下达各贫困山区县的统配材计划和上调量作为基数,分别相应核减各有关省(自治区)1985年木材派购任务。取消派购后,国家对这二百二十五个县的投资照给,并按照1984年的投资安排作为基数,一定五年不变。
这二百二十五个山区县分属内蒙古、山西、河北、河南、安徽、四川等十三个省、自治区。取消这些山区县的木材派购任务,是国家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重要措施。有关方面负责人指出:取消木材派购任务以后,这些地区的木材采伐仍要按照《森林法》的规定进行。要根据用材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编制木材生产“一本帐”计划。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要加强林政工作,切实把山上的林木资源管好管严,绝不允许借机乱砍滥伐森林。
取消二百二十五个山区县的木材派购任务后,国家还将采取以下措施,帮助贫困地区疏理木材流通渠道,发展商品生产:
——开放贫困地区的木材市场,产销直接见面。林农对采伐的木材,有经营处理权,可以自用,可以自由出售,可以加工,也可以以木换粮换物,或者委托有关部门代购代销;
——林业部每年定期组织两次全国性的非统配材交易会,以及在一些大中城市建立林产品贸易服务中心,优先为贫困山区经销、代销、代运、代储木材和林产品;
——帮助林农改变单纯出售原木的状况,发展木材加工业,实现多次增值;
——任何部门,代购代销林农的木材和林产品,除收取少量的管理费外,其余价款全部返还林农,任何单位不得克扣;
——简化木材运输放行审批手续,下放审批权限,实行全年木材放行量一次核定,由县在核定的总量之内批准放行的办法;
——帮助贫困山区县引进外资和技术设备。通过联合造林、联合修路、联合抚育、联合办厂(场)等多种形式,共同兴林得利。
为了使贫困山区加速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有关方面要求各地搞好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调查,为退耕作好准备。当前首先要退出三十度以上陡坡地,其余在三年内争取全部退完。退耕后,原耕者要及时造林种草,谁种谁有,长期经营,允许继承。
贫困山区县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注意教育农民把眼光放远,兼顾眼前和长远利益,把育林造林护林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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