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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完善经济立法 朝鲜开展同外国合资经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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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2-22
第7版()
专栏:

积极完善经济立法
朝鲜开展同外国合资经营
新华社平壤12月21日电 (记者高浩荣)朝鲜在实施合资经营法初见成效的同时,正在积极完善有关立法。
朝鲜对外经济事业部参事李柱善说,根据朝鲜9月8日公布的合资经营法,朝鲜和法国已于10月8日签订了第一个合资建设合同。这一合同规定,朝法双方将在平壤市东南大同江中的羊角岛上,合资兴建一座四十六层现代化的大同江饭店,投资比例各占一半,动工后的二年七个月内建成。
在积极实施合资经营法以外,朝鲜还大力开展合作生产等经济活动。目前,朝鲜正同保加利亚合作生产叉车,同苏联合作生产蓄电池、小型电机等产品。
李柱善说,为了顺利地进行合资经营,朝鲜正在积极进行所得税法、外汇管理法、劳动管理法等法律条例的拟订工作,并计划在明年上半年内陆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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