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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增强活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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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2-24
第1版()
专栏:

竞争增强活力
本报评论员
竞争,已经载入《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没有什么人公开表示不赞成了。不过,某些地方在竞争中出现的霸道行为却值得注意。
少数国营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过惯了“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独坐一市、独占一行、独霸一方的舒服日子,以为“唯我是社会主义”,老看着集体户、个体户不顺眼,生怕人家抢了自己的生意,损害自己的利益。他们凭借自己的权力,不许人家开业,或者采取某些不正当手段挤人家,卡人家,竭力把人家搞垮。
这种霸道行为貌似强大,其实很虚弱;貌似有办法,其实最无能。真正办得好的企业是不怕竞争、欢迎竞争的。只有那些办得不怎么样、内部弊病丛生的企业才害怕竞争。这些企业的领导不能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只好求助于欺行霸市。但是能霸一时,能永远霸下去吗?从一时看,不许人家竞争可以保住自家的一些利益,孰不知,捆住了人家的手,也绑住了自己的脚,到头来,会落后得更远。
不仅不许霸道,还应该适当地让道。主动热情地帮助集体、个体兴办与己竞争的企事业,暂时来看,可能会分利、争利,但是引来了竞争,增强了活力,促使自己改进生产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更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自己的企事业就能办得更好,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只要有商品生产,就有竞争。竞争是一种办好社会主义企事业的很好的“催化剂”。讲了多少年的“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提高服务质量”,许多企业总是提不高,一开展竞争,很快就提高了,利国利民,好得很!真是“向来枉费推移力,此日中流自在行”。
实际上,现在很多事情还谈不上什么让道,而是有道没有人跑。就象赛跑一样,不少跑道还空着。工业中有这个问题,商业、服务业中更严重。不是有许多地方的群众在喊“吃饭难”、“乘车难”、“住宿难”、“入托难”……吗?为什么不可以放手让集体、个体去办这些事呢?工业竞争中的霸道行为没有道理,要反对;商业、服务业竞争中的霸道行为更没有道理,也要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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