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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贸易机构统一购销烟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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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4-04
第6版()
专栏:来信摘要

建议贸易机构统一购销烟叶编辑同志:
山西襄陵县是烟叶产区。最近因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业厅和临汾土产公司同时在该县抢购烟叶,造成了市场上的紊乱现象。为避免这种现象继续发生,我建议最好实行烟叶的统购统销。
入春以来,临汾土产公司因有调拨任务,曾委托当地交易所收购烟叶;工业厅襄陵收购处亦恰于此时委托襄陵县供销社进行收购。为了避免发生收购中价格不统一的现象,土产公司曾与工业厅襄陵收购处商订统一收购价格(标准烟叶每斤七千元)。该收购处与襄陵县供销社因急于完成收购任务,便擅自允许小贩们越级报价,有的小贩以三等烟叶充作二等出售,甚至一捆烟叶里掺有七八斤坏叶子。供销社并将列秤、算账、出纳等工作委托小贩管理,结果在收购中发生某些小贩互相串通、虚报高价,共同分利的事情。这样,既增加了土产公司收购的困难(因土产公司采购烟叶主要是为了出口,故对质量的要求较高),又造成了市场上的秩序紊乱。
我认为襄陵收购处与襄陵供销社不通过合作社的组织,只依靠小贩收购的做法是不妥的;无原则地任其越级报价,破坏统一标准,扰乱市场的行为更是不对的。
因此,我建议贸易机构应对烟叶实行统购、统销(如花纱布的统购、统销);如条件不够成熟,则可在个别特产地区先实行联购办法,以期尽量减少采购中的混乱现象。
郭瑛、周国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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