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7阅读
  • 0回复

《警钟》的遗响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2-25
第5版()
专栏:剖析与思考

《警钟》的遗响
正当广东省海丰县人民争看大型纪录片《警钟》时,这警钟的余音,又在人们耳边回响。东冲区税务所黄助等同志,看到影片上有一名判处两年徒刑的罪犯卓学寻与本单位一位职工同名同姓,他们把这件事报告上级领导机关,请求调查。
正是这个卓学寻,于1980年钻进汕尾海上缉私艇,参与私分缉获物资八船次,卓本人分得手表五百二十八只,还有收录音机、电子计算器、衣服、尼龙制品等大批物资,共折合人民币一万六千四百多元。卓于1982年2月24日被逮捕,于3月31日被取保候审。同年12月29日,卓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缓刑期自1982年12月31日起至1984年12日30日止)。奇怪的是,卓学寻在取保候审期间,竟摇身一变,成了国家职工;被判处徒刑缓刑之后,又被委以重任、调资晋级。
农业户口变成城镇户口
卓学寻原系海丰县香洲公社的农民,1976年3月参军,1979年3月复退后,不愿回农村,寄居在汕尾镇,不久又钻进缉私船队,发了横财。卓结识了捷胜建筑队第四施工队长张权,并了解到张是个“神通广大”的人物,对张大肆贿赂,先后送给张权进口收录机两部、手表两只等物品。1980年3月间,张亲自领卓学寻到县城会见县复退办工作人员李建龙,要李协助解决转居民户口问题。李表示负责解决。卓又故技重演,先后送给李三块手表、现金二十元、洋参、被单、香烟及食物一批。李即成为卓的“高参”,并于1980年8月间,亲自带着卓找县复退办副主任唐务奕,要唐帮助卓解决居民户口和安排工作。卓先后送给这位唐副主任进口手表一只、丙种球蛋白两支、高级香烟一条、高级海产品一批,唐就拿了一份已经盖上“海丰县接待安置退伍军人办公室”公章的空白介绍书给卓。卓即找“高参”李建龙帮助撰写,书上“兹介绍复退军人卓学寻前往汕尾镇办理加入户口、粮食手续”等字样。卓拿了这封介绍书和一张已作废多年的粮食转移证,于第二天前往汕尾公安分局、汕尾粮所等单位,而这些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明知故犯,给他办理了入户和粮食供应手续。
犯罪分子变成国家职工
卓学寻在大干犯罪勾当的同时,一面谋求城镇户口,一面千方百计再变成国家职工。得到卓学寻许多“好处”的县复退办副主任唐务奕竟于1981年6月间,指点卓学寻到居委会、公安某部门办个“手续”,以便作为城镇户口的复退军人入册,送往劳动局安排工作。卓心领神会,让李建龙为自己起草一份伪造事实的证明材料,证明卓学寻是已于1980年经县公安局批准加入居民户口、粮食的复退军人,符合安排工作条件。卓将这张假证明交给“神通广大”的张权,张权找到汕尾镇第四居委会、汕尾公安分局等单位个别负责人,让他们为这张假证明签上“情况属实”等意见,并加盖公章,再转回唐副主任之手。唐于1982年5月17日即把卓列入城镇户口复退军人花名册,而将卓1979年3月复员,改为1981年1月复员,送往劳动局分配工作。卓学寻便于1982年5月26日在汕尾镇领取了城镇复退军人招工登记表,当日填写,第二天就签上“同意安排工作”的意见。同年10月30日县劳动局批准吸收卓为国家职工。
罪犯变成先进分子
卓学寻被判处徒刑缓刑之后,既未交回农村监改,也无任何单位过问,不仅逍遥自在,而且还被正式分配到东冲税务所,担任以工代干的税务专管员。1983年6月该系统调整工资时,卓的工龄短,明明不符调资条件,但税务部门却于1983年6月30日把卓上报提升一级工资,县调资办公室竟“提前”四十天,于5月20日就批准卓工资升级。1983年年终评奖时,卓还获得了三等奖。卓原于1978年12月在部队入了党,是预备党员,但复员后借口组织介绍信遗失,尔后长达五年之久,对组织关系只字未提,足见其已堕落到何种地步。
卓的问题揭露后,卓学寻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居民户口、粮食供应,被清除出干部职工队伍。 (广纪)
编后
罪犯卓学寻,将所得赃物当作“糖弹”武器,为所欲为。某些单位领导人和工作人员被击中后,就象喝了迷魂汤,听其差使,为其效劳,致使一个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竟能钻进我机关当上先进分子、调资晋级。这听起来好象荒诞离奇的事件,说明某些党员干部丧失原则、腐化变质到了何等程度!警钟声声,催人惊醒,令人深思。我们一定要刹住各种不正之风,使党的肌体更健康。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