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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制统一,促进物资交流 东北工业产品进关 关内土产供应东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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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4-05
第2版()
专栏:

  币制统一,促进物资交流
东北工业产品进关 关内土产供应东北
币制统一为东北和全国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关内外物资交流创造了空前未有的便利条件。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了《关于收回东北银行和内蒙古人民银行所发行的地方流通券的命令》以后,东北人民政府贸易部在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的统一领导和计划下,已与各国营专业公司商讨了物资交换协议。协议的主要精神,在于积极打开东北工业产品销路,以充分发挥东北工业生产潜在力,和积极组织各种经济力量,参加土产运销。协议方式分包销合同、代销合同和自销三种。
交换协议中的某些物资,已在开始或陆续以铁路和海运进关。进关的国营工业产品,包括:五金类的钢材、生铁管,机械类的电动机、砂轮,化学类的电石、腊料子、曹达灰,工具类的各种错刀、滚珠,电气类的贮电池、灯泡,百货类的砂糖、玻璃、纸浆、纸张,建筑类的木材、焦粉、洋灰,以及其它各种工业产品等等,总数达百余万吨,价值人民币数千亿元。
即将由东北运至关内的土产副产及特产品,包括:猪肉、鸡蛋、瓜子、葵花籽、滑石粉、黄烟、线麻、苹果、药材等二十余种,总数达一万一千余吨,价值人民币数百亿元。
同时,东北需要的生活资料和部分生产资料,也将由关内陆续供应东北市场。这些商品包括:红枣、生姜、柿饼、花椒、茶叶、席子、筛子、果子、红糖、紫织帽、斗、核桃、香蕉、橘子、古月、大料、甘蔗、竹器等四十余种,总数达八千八百余吨,价值人民币数百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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