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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学家的可喜贡献——谈《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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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2-28
第5版()
专栏:书评

我国法学家的可喜贡献
——谈《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
张友渔
为适应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现在出版了。这是我国法学家一个可喜的贡献。在编撰这一卷时,最初曾有同志对能否编出有一定水平的法学卷有所疑虑。经过法学界几年的努力,可以说法学卷在许多方面基本上达到了百科全书应当具备的水平。
法学卷客观地介绍了古今中外各种法学派别的观点,而全卷贯彻的是马克思主义的精神。例如,卷中除收有“法的分类”条,从不同的角度对法进行了不同的分类外,还另有“法的类型”条,说明人类社会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存在着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社会主义法等不同的类型,代表不同的统治阶级的利益,反映不同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在“法”这个条目中,更加具体地阐述了法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本质和作用。
当然,法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从法的整体讲的,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是进行阶级压迫的规定。有些条文是可以适用于各个不同类型的社会和不同阶级的人的。因此,法学卷在强调法的阶级性的同时,也肯定了法的继承性。无产阶级应当、也必然会批判地继承人类文化遗产中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例如债的问题,在人类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以前,法律就不可能不有所规定。尽管中国现在还没有制定出民法,法学卷中设立了民法分支,包括民法的传统内容,有关债的条目约占该分支的五分之一,比较详尽地阐述了债权债务关系。
去年有一段时间,有同志提出对“无罪推定”等条应当重新审定。经编委会讨论,认为原稿可用,不必删改。马克思主义者应当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看问题,对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提出的反对封建司法专横的“无罪推定”等口号,应当肯定它在历史上的进步作用。因此,卷中在“资本主义法”这个条目中,肯定了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资本主义法的进步作用,同时也指出了资产阶级统治后期资本主义法的反动本质。
由于百科全书是知识性的工具书,法学卷在强调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同时,对资产阶级的各种反马克思主义的法学理论和一些压迫工人阶级的法律,甚至是最反动的东西,也有所介绍。例如对“塔夫脱一哈特莱法”、“反社会党人法”、“南非种族隔离法”以至“法西斯主义法律思想”等,都收有专条,作了评述。
依据马列主义编撰百科全书不自中国始。法学卷还体现了中国百科全书自己的特色。
由于篇幅限制,中国法制史在法学卷中只占有不足十分之一的篇幅。怎样才能编好?编委会进行过专题讨论。大家认为在全书第一版中,首先要恰当地反映中国法制史的全貌,纠正过去认为中国法制史只是刑法史的看法,全面地组织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诉讼法各方面的条目,否则就无从说明中国过去诸法合体、刑民不分,而且行政法在中国历史上还是比较完备的。中国法制史分支中,有些条目阐述比较精确。例如究竟什么是“以礼入法”、“出礼入刑”的“礼”?法学卷中“礼”这个条目,写得就比较深入浅出。卷中同时还收有“礼治”以及提倡礼治的“儒家”及其代表人物和反对礼治的“法家”及其代表人物等一组互有关联的条目,读后对“礼”的了解可以有一个基本轮廓。
中国的法学家对中国当代的法律更为熟悉。在编委、分支学科主编及作者中,有人参加了1982年宪法的修定工作,有人参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试行)的制定工作,有人具有长期司法实践经验。他们撰述的条目能结合实际,说明问题。
国际法分支也具有中国特色。如“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等专条,既指出我国对国际法的贡献,也反映了第三世界的利益、要求和主张。在战争法部分,国外读者比较熟悉1946年的东京审判、伯力审判、纽伦堡审判,而不甚了解1956年的沈阳和太原审判。法学卷选收了“沈阳和太原审判”条,是很有学术价值和政治意义的。这个条目是根据原始档案撰写的,充分反映出对日本战犯区别对待、保证其合法诉讼权利、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精神,用事实说明这些战犯为什么终于成为加强中日友好、维护世界和平的积极分子。
参加《法学》卷工作的共有二百余人。但全卷编撰队伍是一支整体的力量。编委会对全卷书稿要求集体审改、集体负责把关。1982年夏,编委会执行这一决议,对全卷书稿进行了一次总的审查,为期将近两月,使一些分支得以定稿,一些分支得以提高,一些分支明确了修改补充的方向。同志们都深有感触地说,审稿会实际上是学术讨论会,只有在社会主义中国才能具备这样优越的编撰百科全书的条件。在依靠集体力量的同时,法学卷还贯彻了“双百”方针,对各家之言兼容并蓄。就经济法而论,有人认为它是随着经济的高度发展而必然产生、发展,并具有广阔前途的一个部门法;有人则认为它不过是分属于行政法和民法分支的涉及经济方面的法规。正因为它还没有定型,法学卷立足于介绍知识,设立了这一分支,并取得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的指导协助,使卷中经济法条目体系与中国经济立法体系接近,远远超过了传统商法的范畴。
法学卷的出版只是编撰中国百科全书法学条目的起点,也是中国法学界研究社会主义法学的一个新起点。它也存在一些缺点,例如,法学卷对古代和外国法学多所介绍,对我国当代法学介绍则相对不足,而这正是法学界应当着力研究的重点。这个情况反映了客观现实。法学研究应当适应当前立法工作的需要,中国法学界的确任重道远,大有可为。我希望、也相信我国社会主义法学研究将会取得更大的进展,因而我希望、也相信将来《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二版的法学条目将会编撰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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