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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镇党委任意侵犯农民土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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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2-29
第5版()
专栏:毖后录

我镇党委任意侵犯农民土地
我村地处矿区,人均土地不足一亩六分,人多地少的矛盾较为突出。然而,以魏清旺为主要负责人的侯堡镇党委(原常隆公社党委)及其个别下属单位,近几年来还随心所欲地侵占我村土地。
例如:1981年开工修建的公社供销社,开始说占地八亩,到开工时竟占了二十四亩。至今多半土地仍在院内荒废着。1982年镇党委搞修建工程,不报不批,任意占地十一亩,什么补偿费、安置费、农业税、交公粮等,一概不提。今年7月23日,魏清旺等支持镇烧鸡场占地三亩多,不付任何费用。
镇党委不但任意占地,还不断侵犯我们的经济利益。本来,公社历年欠我村债务共五千多元,1981年春节前,党委派公社副主任李建华到村硬借去现金二千元,声称过了年就还。谁知三年过去了,二千元一文未还。今年年初,党委书记又到村硬借走三万元,仍讲过年就还,也是至今一文未还。
山西襄垣县侯堡村 范台兵 王来成等十五人·答复·
接到读者来信清样后,我们立即责成省农牧厅和襄垣县政府调查。信中提到的三起占地事属实,迄今均未办征地手续,但各项补偿费已付清。
1974年常隆公社向侯堡村平调材料折款五千九百余元,1980年春节前借款二千元,这两笔欠款至今未还。今年1月24日,镇政府为修房向这个村借三万元,于11月12日还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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