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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额外负担:“苛捐杂税”太多 有关部门应尽快停止以征求捐款、“赞助”等形式,向企业摊派或变相摊派钱款的行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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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1-03
第1版()
专栏:

企业额外负担:“苛捐杂税”太多
有关部门应尽快停止以征求捐款、“赞助”等形式,向企业摊派或变相摊派钱款的行为
本报讯 据上海市有关部门反映,去年,各种社会团体、群众组织机构,乃至某些事业单位,以征求捐款、“赞助”等形式,向企业摊派或变相摊派大量钱款,给企业造成沉重的额外负担。许多企业称这些额外负担为“苛捐杂税”。
向企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单位,有区里的,也有市里的;有本地的,也有外地的;有本行业的,也有本行业以外的。
各类团体、组织、机构的会费。如市企管协会、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市职业培训协会、华东物资研究会,为了解决经费问题,常常使用“广种‘博’收”的办法拉会员,摊经费,每个企业每年付出的会费,少则数百元,多则上千元。
各类活动费用。去年仅市经委向市冶金局摊派的智力投资就达二十万元。其余如各区的民政局向企业摊派的残废人福利基金赞助费,少则数千元,多则上万元,如上钢二厂这样的中等厂,仅此一项就被摊派了一万元;杨浦区精神病院一次向冶炼厂“借款”三万元;向各企业摊派的费用还有:《冶金报》报道建国三十五周年成就活动费用,《青年报》评选优秀青年厂长、经理费用,团市委青年经济开发中心上海青年发明创造技术服务公司成立大会活动费用,市企业管理协会五周年报告会活动费用,市燃料公司太阳能利用技术研究所拍摄节能电视剧费用等。
各类机构的基建费用。市企管协会为建造企管大厦向大中型企业摊派一至五万元,小型企业五千至一万元。吴淞区为建少年宫向冶金系统两家企业各摊派“赞助费”八万元,为建海滨三村幼儿园向上钢五厂摊派二千元。杨浦区为建设区科技馆向上钢二厂摊派一万七千元。市能源研究室为筹建科技办公大楼向上钢三厂摊派一万元。
平调公房。这是企业最无法容忍的摊派。去年4月11日、12日,市房地局先后召开七八个工业局会议,光是冶金局系统的企业被要去二万五千平方米,占该系统企业年竣工量的40%。
为此,各企业强烈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停止这种侵犯企业利益的行为,为搞活企业创造更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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