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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深入改革的新课题——海城县农村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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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1-03
第2版()
专栏:

农村深入改革的新课题
——海城县农村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调查
本报记者 李克夫
辽宁省海城县在实现农村改革的第一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之后,从当地生产、资源以及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出发,不失时机地深入开展农村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进一步提出了“改革、搞活、开发、开放”的指导思想。去年6月,全县范围内实施二十条改革措施,着手改革县、乡(镇)两级上层建筑、管理体制,搞活生产和流通,开发利用各种资源,建立开放型的县经济。
加强乡(镇)职能。海城县委、县政府在实际工作中感到,以往农业领导体制主要有两个弊端:一是行政管理多,提供服务少;二是产销分离,农业部门只管下计划,下指令,但不管生产资料供应,不管农民的农产品收购。这次改革他们坚持在县对乡镇实行粮食收购大包干,农副产品收购大包干的政策之后,上下的关系完全变成合同关系。县委考虑农业的宏观规划;县政府由税务、工商、司法等机构对下实行监督,农口各局的职能逐步变行政管理为面向农民提供多种服务和指导,逐步退出行政编制,退出行政经费,变成经济实体。与此同时,海城县把乡(镇)当做综合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来抓,逐步给乡(镇)放权,加强乡(镇)职能。乡(镇)除党、政机构外,普遍成立了乡经济委员会,作为组织、协调乡(镇)经济工作的领导核心,成立乡镇财税所、工商所。基层供销社、食品站、工商所、财税所等单位的人权、财权、物权全部下放给乡镇管理。供电所、邮电所、道班、农业银行等单位,人权下放给乡镇管理,财权、物权陆续下放给乡镇管理。
建立县、乡、村三级经济,实行三级财政包干。过去海城县财政每年要国家补贴六十多万元。这次改革,他们提出在财政上对省、市不缴不要,自求平衡,自收自支,并逐步为国家增加财政收入。他们采取县对乡(镇)实行定收定支,收支挂钩,差额补缴,一定三年不变。县、乡、村之间实行正常经济往来,彻底打破“一大二公、无偿调拨”,调动各方积极性,争取财政状况的根本好转。去年1—10月,全县财政总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1.2%。
疏理流通渠道,搞活商品生产。海城县目前已实行了八项改革措施:一是改革供销社体制,还权于民、还利于民。全县已有一百四十八个供销社恢复其集体合作性质。二是对全县一百一十七家国营商业,实行全民所有,集体经营,自负盈亏。三是为搞活流通,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特别是大力支持农民经商。目前全县个体商户有九千多个。四是发展集市贸易,兴办贸易中心,实现一乡一集。五是改革部分物价管理,对国家计划内分配的商品,平价进平价销,计划外和非计划的商品,允许按照合理的进销差率,掌握一定幅度的价格浮动,实行议购议销。六是提倡打破行业禁区,实行一业为主,多业经营,工贸结合。七是打破行政区划禁区,开展跨地区联合经营。八是改变过去县里只准搞三级批发,零售部门只准搞四级批发的规定,实行二、三级站兼营,批零兼顾,可以从工厂直接进货。由于实行了以上八条改革措施,去年以来全县国营、集体、个体商业都有新的发展,购销两旺,货源增加,市场活跃。
逐步实行招聘制,增强干部队伍的素质。首先在县政府所属的委、局、办以及企业中试行干部逐级招聘制,对正职实行选举、委任和选聘,再由正职任命副职。胜任者可连任,不胜任者可辞职或免职。选聘对象不分干部与工人、全民与集体、城镇与农村的界限,选贤任能,不拘一格启用人才。未被聘用的干部实行待聘,不称职的新干部回原岗位工作。县里还将委、局、办以下的股级干部任免权下放给基层。各乡镇对副书记、副乡长、经委副主任普遍实行了招聘制。海城县还从鞍山市直部门、鞍钢招聘干部三十人,从农民中招聘了十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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