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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争取财政监督和法律保护 天津水利局勇于改革保护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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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1-05
第2版()
专栏:

主动争取财政监督和法律保护
天津水利局勇于改革保护改革
本报讯 记者肖荻报道:天津水利局在改革中主动争取财政监督和法律保护,使改革顺利进行,经济效益显著。1984年纯收入达七百万元,比1983年提高三倍半。大头交国家后,职工人年均获奖五百三十元。
去年初,这个局经过调查研究,从局机关到所属的三十七个单位层层实行承包,从局长到每个职工都制订了考核、奖惩制度,使每个人的经济利益都与全局紧密相连。
推行这一改革后,局领导人发现,当改革确实创造出财富时,总有些人说这说那。他们意识到,靠改革聚财,取之有道,不能听任闲言碎语给改革抹黑。水利局主动请市财政局来检查开支,及时到市法律顾问处聘请律师当顾问,以此检验和保护改革。局长陆焕生批错一笔补助,主动公开检查,动员有关人员退还,起了好作用。法律顾问尽职尽责,曾防止该局错签一笔对方无力偿还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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