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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市大量核销个人欠款 严重违纪 省政府和省纪委发出通报 严肃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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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1-05
第2版()
专栏:

北安市大量核销个人欠款 严重违纪
省政府和省纪委发出通报 严肃处理
编者按:现在有些单位和部门,借简政放权之机,滥用手中的权力,采取各种不正当的手法,化大公为小公,化公为私,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单位的领导人带头损公肥私,对不正之风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对这种严重违犯财经纪律的现象,决不能漠然视之。各级审计和财经监督部门都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为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进行坚决的斗争。
本报讯 最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和省纪委,就北安市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大量核销职工欠款问题向全省发出通报,并做出严肃处理。北安市委和市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人做了认真检查,主要责任者和直接责任者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对已核销的职工欠款,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清理,同时,继续抓紧欠款的回收工作。
北安市在1982年和1983年初清理回收职工欠款中,全市二百八十一个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有一百九十五个单位以补助为名,大量核销职工欠款,共给一千七百五十五名欠款职工,核销欠款四十二万九千元。核销欠款的资金来源中,属于违反财经纪律,乱拉乱挤乱摊的资金达三十五万七千元。许多单位借核销职工欠款之机,巧立名目,编造、毁改凭证、弄虚作假,滥批滥补。有的人生活并不困难,也得到补助,如市委委员、经委主任前年新买了电视机,却核销了八百元欠款;有的人不欠款,也借机要了补助,如有个林场原党支部书记本来不欠款,却以女儿在外读书为名,领了四百元“补助”;有的单位批准核销的钱数超过了欠款人申报数,税务局局长由所在单位申报核销二千元,却批准核销二千八百五十元。市人大一位副主任,申请核销五百元,却批准核销六百元;还有的单位不经上级批准擅自核销。市林业局曾三次请示省、地主管部门核销职工欠款,未获批准,他们就擅自决定给一千多名职工核销欠款六万五千余元。
去年二三月间,黑龙江省审计局和黑河地区审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北安市以补助为名,大量核销职工欠款、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进行了审计检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和省纪委根据审计报告向全省发出通报并做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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