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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新形势 采取新措施 西兴乡认真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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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1-05
第4版()
专栏:

适应新形势 采取新措施
西兴乡认真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本报讯 浙江省萧山县西兴乡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新兵役法,在拥军优属工作中采取新做法,使在伍的家乡战士安心部队服役,积极为部队建设做贡献。
农村生产责任制完善后,经济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也给拥军优属工作提出了新问题。为了解除军属及在伍战士的后顾之忧,西兴乡人民政府在去年9月份作出了四项决定:一、入伍前在乡办企业工作,在服役期间,家属可每月领到二十五元优抚金。退伍后仍可回原工作单位工作,并且军龄计入工龄。二、入伍前在农村劳动的,家属每年可领到乡政府发给的三百元优抚金。三、在部队立功的,乡政府给予奖励。如果退伍后在乡办企业工作的,立一等功的还可加工资一级,立二等功的可加工资半级。四、退伍后的安置问题,实行先参军先安排、军龄长先安排的原则。立过功的还可以优先照顾。
西兴乡人民政府在四项决定作出后,立即付诸实施。去年9月,他们根据“决定”,一次安排退伍军人以及军属三十多人进乡办企业、工厂工作。 (刘会来 陈乙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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