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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摊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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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1-06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制止摊派
本报记者 刘燮阳 戴玉庆
“企业是一块肥肉,谁想吃都可以割一块”。近日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各地的许多厂长、经理纷纷“告急”,呼吁全社会都来制止向企业索利的“摊派风”。
去年以来,一些社会团体、群众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以征求“赞助”、捐款为名,向企业摊派。比较流行的方法有:以广告费名义向企业征取“赞助”款。主要是一些宣传单位,他们不管企业产品有无做广告的必要,硬让企业出这笔钱。把名目繁多的社会活动费用摊派到企业头上。现在,拍电影、电视剧的找企业要道具、服装赞助费,成立协会、研究会的也找企业要会费,就连举办名目繁多的有奖“智力竞赛”,也要由企业花钱买奖品。另外,有的还把市政费用转嫁到企业。例如一些城市修建学校、俱乐部、少年宫、道路、桥梁等等都要由企业出资。
上述种种摊派和变象摊派风,严重限制了企业自主权的真正落实,也挫伤了企业的积极性。太原钢厂去年超产十万吨钢材,按照国务院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有关规定,超产的钢材企业有权自销,价格可以上浮20%。但是,围绕这十万吨钢材,省、市两级各用平价买走了二万吨和一万吨。余下的钢材,省里还要准备成立经销公司,统一经营。这样,事实上就把原应由企业掌握的自销权又统到公司手里。类似的做法严重束缚了企业的活力,引起了许多厂长、经理的不满。沈阳汽车发动机厂厂长孙德富同志说,去年有关部门分配给该厂十四名大学毕业生,每分配进一个人就向工厂索价二千元。照这样搞法,将来这些大学生如果调离该厂,岂不是要以二千元的价格“赎身”了吗?
无休止的摊派和变相摊派不仅影响了企业的发展,也败坏了社会风气。山西大同煤矿附近的一些农民,为了揩企业的油水,自立土政策:矿上的汽车运货路过他们的“地面”时,必须把货物转由农民的马车运输,并索取高价运费,否则不许通过。这个矿每年仅此就要付出很多钱。
各方面都向企业伸手,搞“蚕食”政策,这种做法完全违背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政策,也使企业的负担日益加重,必须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加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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