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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社会保障事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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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1-06
第4版()
专栏:

大力发展社会保障事业
本报评论员
在当前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取得巨大成绩,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的好形势下,大力发展为优抚救济对象服务的社会保障事业,是非常必要的。
近几年来,我国城乡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由于自然条件和家庭情况不同,一些贫困户,部分孤老残幼、烈军属、残废军人,生活仍有某些困难。发展社会保障事业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办法。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利用一切有利条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把这件事情办好。
农村以扶贫扶优为重点,城市以兴办社会福利企业和社会福利事业为重点,是新时期发展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方向。在我们这个人口众多,经济比较落后的大国,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必须克服单纯依靠政府救济的思想,把国家救济和社会支持结合起来,把安排优抚救济对象的生活和扶持他们发展生产结合起来。这样,既能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基本生活,又能鼓励和扶持有劳动能力的人勤劳致富。当前,在农村,要因地制宜,广开生产门路,在自愿互利的前提下,组织贫困户和优抚对象参加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发展商品经济和第三产业。在城市,要采取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的方针,以街道、居委会为依托,积极兴办社会福利企业,安置盲聋哑残人员就业;举办社会福利事业,供养社会上的孤老残幼。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在税收、贷款、物资供应等方面给予照顾和优惠。
发展社会保障事业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需要,是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体现。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去做,各行各业都应该做出应有的贡献。所有从事这项事业的同志,都要继续满腔热情地为优抚对象和救济对象服务,使他们在社会主义大家庭里,各展其能,各得其所,各得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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