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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重点是啥? 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的回答:扶持贫困户和优抚对象治穷致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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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1-06
第4版()
专栏:

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重点是啥?
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的回答:扶持贫困户和优抚对象治穷致富
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 今天在北京闭幕的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把扶持贫困户和优抚对象治穷致富作为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重点认真抓好。
据了解,扶持贫困户和优抚对象的工作近年来发展很快,截至去年年底,全国累计扶持了四百五十万贫困户,其中已有一百七十多万户摆脱了贫困。在扶贫扶优工作中,各地民政部门创造了多种形式的扶贫扶优服务中心,形成了一些经济实体,帮助贫困户发展商品生产,尽快摆脱贫困。
来自全国二十九个省、市、自治区的民政厅局长在为期八天的会议上,着重研究和讨论了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指出要实行四个转变:由单纯生活救济,满足于解决温饱问题转变为既保障优抚救济对象的生活,又注重扶持他们发展生产、勤劳致富;由包揽过多、独家承办转变为依靠社会力量和各部门的力量,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办好民政事业;由只讲社会效益,忽视经济效益,转变为既讲社会效益,又讲经济效益,既花钱又搞经营;对救济、扶持和安置等工作,由单纯依靠行政手段,逐步过渡到依靠法律手段,推动全社会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去办。
会议确定了今后民政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农村,要以扶贫扶优为重点,加快他们脱贫致富的步伐,以此带动农村民政事业的全面发展;在城市,要以街道、居委会为依托,以发展基层社会福利企业、社会福利事业为重点,带动城市民政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国家财力,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国家抚恤和救济标准,不断提高优抚、救济对象的实际生活水平;改变基层政权政企不分的状况,不断完善基层政权体制,完善群众性的自治组织。与此同时,要不失时机地发展小城镇的各项民政事业,并在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发展具有较高水平的、示范性的各项民政事业。
会议还就加快扶贫工作的步伐、搞好优抚安置工作的改革、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福利企业,以及加快民政人才的培养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民政部长崔乃夫在闭幕式上讲了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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