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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规定引出两个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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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1-07
第1版()
专栏:今日谈

一个规定引出两个问题
张伯先
有个村子名白庄,这几年生产发展很快,收入增加。为了提高居民的文化水平,村委会规定本村男青年跟外村姑娘恋爱,首要条件是对方是初、高中毕业。大概因为这是件新鲜事,报纸作了报道,并用了这样的标题:“‘巧珍’有文凭,方可嫁白庄”。
看了这消息,对于人们重视知识,感到高兴。但同时也产生出两个问题:第一,村委会有没有权做出这样的规定?第二,村委会的规定把文凭作为恋爱的第一前提,符不符合婚姻法精神?恋爱、婚姻,是私人的事情,只要不触犯法律,不违背道德,任何人都无权干涉。
有些事情,用意不坏,也可以提倡,但如果要作出约束性的规定,就违背国家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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