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阅读
  • 0回复

辽宁省公路养护部门不吃“大锅饭” 养护实行承包路况明显好转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1-09
第2版()
专栏:

辽宁省公路养护部门不吃“大锅饭”
养护实行承包路况明显好转
本报讯 辽宁省公路养护部门实行个人承包和集体承包等经济责任制,调动了职工积极性,提高了公路养护质量,降低了成本。
1981年以来,辽宁省九十六个公路段一级的单位,有八十八个实行了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实行分段养护,承包到人,联质计酬,工资浮动。在管理部门提取3%的养护费的前提下,实行以人定段,分段养护,并把核定的人工、材料、间接费等各项费用承包给个人。完成计划质量指标,节约费用归己;超额完成计划质量指标和路况增分升等的给予奖励,完不成计划质量指标和路况降分、降等的给予罚款。岫岩县公路管理段实行这种责任制后,公路好路率,1983年比1982年提高19.1%;去年1至8月平均达到90.6%,创历史最高水平。养路成本,去年1至8月又比计划降低5.9%。
二、实行全民所有,集体承包,超支不补,节约归己。管理部门在养路费总额中提取3%至5%作为管理费,其余部分按核定的每个道班的全部养护费用承包给道班,实行投资包干,超支不补,节约归己。节约费用用于道班集体福利和道工奖励。个人奖金根据完成任务、操作质量、出勤、安全和遵守纪律、制度等进行评分,按分计奖。营口县公路段实行这种责任制后,好路率逐年上升,职工收入也相应增加。多数道工平均每月增收二十元至五十元,只有极少数干活不好的工人保不住基本工资。
在公路养护维修、改造工程方面,实行了预算包干,工程招标责任制。管理部门在上级批准的工程预算金额中提取5%作为工程管理费,剩余部分施工单位实行投资包干,超支不补,节约按比例与管理部门分成。辽宁省现有八十多个工程队(中修队),绝大多数单位均采用了这个办法。三年多的实践证明,可节约工程费5%至10%,多的可节约15%。个别超支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单位,除全体职工无奖外,还要按一定比例扣罚基本工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