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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眼”未必都是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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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1-09
第8版()
专栏:

“红眼”未必都是病
吴昊
自从提出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以后,“红眼病”便流行起来,很有危害。后经不少人口诛笔伐,献医献药,这种时疾,虽说不上根治,但已有了疗效。君不见,一些真的患了“红眼病”的人,如今很怕别人说他得了“红眼病”;一些人,红了眼,本不是什么病的人,为了避嫌起见,也戴起了变色镜。真假“红眼病”,都要与“红眼病”划清界限,这说明“红眼病”的名声不怎么好了。
其实,“红眼”未必都是病。请看:
农村里,会经营者,有知识者,勤劳善治者,先富起来,成了万元户;城市里,打破平均主义,奖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也有些人开始冒出了“尖”,确实使得周围的人眼红了,或跃跃欲试,或向冒尖者看齐。奖得人眼红,罚得人心痛。受奖的,不受奖的,受罚的,不受罚的,原来呆滞的目光,如今都焕发出了光彩;原来平平稳稳地不动弹,如今都坐不住了,原来闭目养神者,现在眼红难耐了。这种“红眼”,正是我们所需要的,不属于“红眼病”,此其一。
对勤劳致富者,对按劳取酬者,对因贡献大而受重赏者,横挑鼻子竖挑眼,无事生非,或千方百计揩人家的油,是“红眼病”。而对先富起来的人中,那些致富手段不正当的,那些为了一己之利,不择手段,害国害民的,周围人对他怒目而视,眼球充血,这种眼红,或者叫红眼,也不属于“红眼病”,此其二。
在一个企业或一个单位里,一个科室,一个车间,利用自己的工作、生产之便,离开整体,搞一些赚钱的事情,赚了钱又不是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而是平均主义,搞人头份,有奖无罚,奖并不反映劳动者劳动的好坏,其他科室、车间有意见,甚至眼红。这是对分配不合理的议论,是对某些人少劳多得的眼红。这种眼红,也不属于“红眼病”,此其三。
其他还可能有种种。
把“红眼”非病者,一律说成“红眼病”,是不公道的,也是没有好处的。有些人的发财之路不怎么光明磊落,有些人虽然多得了,确实不是因为多劳。不平则鸣。对上述不合理的事情,人家一提意见,一张嘴,一眼红就说人家是“红眼病”,以“红眼病”堵住人家提意见的嘴,很可能会成为那些发财路数不正的人搞以攻为守的手段。
医生讲对症下药,对“红眼”非病者,千万不要都当“红眼病”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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