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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故”的缘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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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1-10
第4版()
专栏:漫话

“缘故”的缘故
石角
长沙市工商局负责人诬陷记者一案,为什么至今没有得到处理?据记者来信说,是因为省委调查组主要负责同志庇护工商局负责人的错误的缘故。省委调查组主要负责同志为什么这样做呢?记者来信没有说明。不过,把这个案件的来龙去脉略为介绍并稍加分析,人们也就会明白这“缘故”的缘故了。
1981年初,待业人员黄希林、谭年勋,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联合开办一家“中华百货合作商店”。商店开业后,生意兴隆,社会上一些人传言该店“赚了几十万元”。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听信传言,到该店查帐、查物、查人。1983年春,经济日报和湖南省三家新闻单位报道这件事,批评了长沙市工商局违反政策的错误行为。该局负责人对此十分恼火,便对记者进行诬陷。
省委调查组主要负责同志认为长沙市工商局打击个体户的行动是正确的,记者的批评是错误的。因此,他要对长沙市工商局负责人采取“保护”行动,而不为为个体户伸张正义的记者伸张正义。把有一些缺点的个体户同经济犯罪分子划等号,这便是“缘故”的缘故。
最后,提一个问题:湖南省委调查组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参加了第一期整党?如果没有参加的话,希望他在第二期整党时,认真对照检查一下自己头脑里“左”的思想影响。如果参加了第一期整党,那么为什么不就诬陷记者案进行整改呢?在他个人来说,岂不是整党走了过场!不知他想到这一点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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