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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维护《统计法》反遭排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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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1-10
第7版()
专栏:心里话

我维护《统计法》反遭排挤
去年8月30日上午,我向正在开班组长会议的厂领导报告,本月生产入库精干麻八十六吨半。厂党支部书记陈经伟接话说:“向上只报五十二吨。”我说:“瞒产40%,怎么行?!”会后,我两次找陈经伟书记说,我们不应违背《统计法》。但均遭拒绝。
9月1日上午,市纺织工业公司计划科打电话催报数字,陈经伟仍坚持原意。我只好去市里送报表和反映情况。回厂后,陈经伟对我说:“报表不要你做了!”后由生技股股长制作报表,产量只报了五十五吨。加上7月份我请假不在厂时他们报的,在短短两个月内,一个仅有一百七十名职工的小厂,竟瞒报产量三十四点八五吨,产值达二十三万八千三百元!
9月3日上午,陈经伟在全厂职工大会上宣布了他的决定:“撤销蔡连贵统计员职务(党支部书记怎能撤销统计员职务?——编者),下车间当工人。”理由之一是:不称职,说我7月份报表迟报了,8月份少做了十三天日报表。理由之二是:代干人员可下去当工人。
事发后,我立即书面报告了公司和市统计局及有关部门。公司和市统计局派人调查证明:瞒产属实。市统计局明确表示:一、脱胶厂要写检讨。二、对蔡连贵同志要合理安排工作。可是,公司党委书记跟我说:陈经伟承认瞒产错了,公司将开会批评他;统计员不算职务,因工作需要而调动,谈不上撤职和打击迫害。
我是先后十一年从事统计工作,1983年8月参加湖南省统一命题晋升助理统计师考试及格,因中央有关部门下文停止办理而未定职称的以工代干人员。在单位未配新统计员的情况下,迟不调动,早不调动,偏偏在违背陈经伟的瞒产旨意时就宣布撤我的职,这不是打击迫害又是什么?
为了正党风,严党纪,维护《统计法》的尊严,保证统计人员合法的工作权益,特投书你报,请公诸于众,以引起社会的重视。
湖南株洲市苎麻脱胶厂 蔡连贵编者
统计数字是非常严肃的数字。检查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以它为依据;调整国民经济计划,以它为依据;制定新的国民经济计划,也要以它为依据。统计数字容不得半点虚假。正因为统计数字具有如此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所以国家颁布了《统计法》。
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是每一个单位和部门应尽的职责。在我们还没有培训出足够的具有正式学历,获得正式职称的统计人员的情况下,配备在统计工作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只要他忠实于《统计法》,如实地、按时地向上级提供统计资料,就应看作是一个称职的统计人员,这个单位的领导者就要支持他开展工作。切切不可因为违背领导者的错误意图,而给统计人员以刁难和打击。这种违犯党纪国法的事,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湖南株洲市苎麻脱胶厂蔡连贵同志的来信,经核实,确有其事。虽然这个厂的领导人已经接受了上级的批评,更正了瞒产的数字,但在对待蔡连贵工作调动问题上,至今仍然态度暧昧。希望这个厂的领导人仔细领会《统计法》的精神,正确对待统计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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