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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镇商业问题讨论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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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1-11
第5版()
专栏:学术动态

集镇商业问题讨论会
商业部商业经济研究所于去年10月下旬,在江苏省扬州市召开了集镇商业问题讨论会。会上讨论了集镇的类型,集镇商业的地位、作用及发展的设想等问题。
与会同志认为,集镇是商品流通的重要环节,是农村经济活动的中心。就农村市场来说,它是周围乡村的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的销售中心,农副产品和乡镇工业品的集散地,农民之间互通有无、调剂余缺的主要场所,还是城乡市场信息反馈、传布的中心,因此,发展集镇具有重大意义。
集镇商业与集镇的关系密切。集镇商业是集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集镇形成的基本原因;而集镇的形成,又是商业发展的必要条件。“有商则活,无商则衰”,这说明集镇商业与集镇的兴衰一脉相通。
近几年,随着农村经济的大发展,集镇正在迅速恢复,但就总体看,尚未恢复到建国初期的水平。主要问题是:1、商业网点少,行业不配套,个体商业发展缓慢。2、商业设施不足。3、国营和供销社商业存在着政企职责不分和吃大锅饭等许多弊端,缺乏生机和活力。4、集镇商业缺乏统一规划,行业发展畸轻畸重。集镇商业不适应的突出表现就是农民卖难、买难。
有些同志提出,发展集镇商业既要面向农村、面向农业、面向农民,又要重视城市市场,重视工业,特别是新兴的农村工业。发展的目标应以重点集镇为中心,建立起适宜农村需要的开放式的多成分、多层次、多功能的与城市相联系的商品流通网络。为此,会上提出了以下建议。
1、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农村经济和集镇的一系列政策,加快集镇建设,放手发展集镇经济。
2、制定有关经济法令,鼓励农民进镇办商店,吸引城市工商业到镇办分店,当地有关部门要依法给予支持、帮助,不得限制、打击。
3、供销社要认真改官办为民办,改单纯经营型为生产经营服务型,真正成为农民的合作商业。
4、国营商业要重视农村市场。对设在集镇的粮管所、食品站、工业品批发点及建制镇的零售店,要及早进行改革,使之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有些可以转为集体经营,有些可以租赁给个人经营。
(张采庆 蒋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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