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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加强立法工作 认真行使监督权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出现新局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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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1-14
第4版()
专栏:

积极加强立法工作 认真行使监督权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出现新局面
新华社天津1月13日电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加强立法工作,认真行使监督权,各项工作出现了新局面。
根据四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迫切需要,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在去年10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天津市劳动保护条例(试行)》、《天津市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市食品商贩卫生管理办法(试行)》和《天津市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这些地方性法规已经和正在天津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草拟了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在经济改革中保护消费者利益等地方性法规草案。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还经常组织委员视察工作,检查各项法规的执行情况。在检查中发现执法不严或违反法律规定的问题,及时提请有关部门纠正或认真查处。对个别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抓住典型严肃处理。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在行使国家地方权力机关的职权时,注意解决全市人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去年3月初,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委员视察时发现,一些郊区、县的中小学条件太差,危漏校舍较多,教室门窗、桌椅破旧,严重影响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教育质量的提高。市人大常委会立即向市政府提出改善办学条件的建议。市长李瑞环很快召开会议研究,限期解决这一问题。结果,几个月内,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为了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同市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天津市人大常委会规定每星期四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接待日,直接听取来自基层代表的批评、建议和意见。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各委办负责人还经常走访代表。去年五六月份,他们分赴全市十八个区、县,共访问市人大代表一百六十三名,占市人大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以上,征求的意见、批评和建议达三百三十条。之后,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召开三次会议,会同市有关部门,制订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做到了件件有答复,条条有落实。去年12月初,市人大常委会召集来自基层各条战线的市人大代表座谈,邀请市长、副市长到会听取代表们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代表们就市政府各方面工作提出一百三十七条意见,市政府十天内就给予了答复或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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