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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究实效 逐步推开 普及法律常识将在各地展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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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1-16
第4版()
专栏:

讲究实效 逐步推开
普及法律常识将在各地展开
本报讯 记者晓渡、毛磊报道:在全体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司法部根据调查研究以及十一个先行单位的经验,正在制定普及法律常识工作的五年规划。
司法部部长邹瑜同志1984年6月曾在本溪召开的全国法制宣传现场会上提出:从1985年起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在全体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这一倡导,引起了各省市有关部门的重视,一些省、市已在基层进行了试点,取得了明显效果。
本溪市和北京市等十一个普及法律常识先行单位,于1月13日至15日到京向司法部领导作了汇报。汇报结束时,司法部副部长郑希文指出:1985年开始要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一定要做好充分准备,在各行、各业、各个地区先行试点,逐步推开。要针对当前实际情况,注重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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