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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推广合同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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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4-10
第2版()
专栏:短评

  认真推广合同制
合同制是使合作社走向计划经营的重要步骤之一。我们要尽力推广这种经营方法。
不少地区合作社所签订的合同制是不够切合实际的。如河北省供销总社与东北百货公司签订的“口袋”合同,就因为交货限期太短,以致无法完成。这是由于我们对合同制缺乏法律观念。
为了保证合同的执行,有关各方面应注意下面三件事:第一,对于不能按期或按标准(质量、数量、规格等)完成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所规定的罚约;如双方均不能完成合同,应由上级社或上级机关监督执行罚约。第二,要经常检查合同执行的情况。尤其是与小生产者签订的合同,必须随时检查其生产情况及产品规格。第三,各基层合作社之间或与上级社、国营私营贸易机关签订的合同,是要依靠社员群众去完成的。因此合作社与社员或社员生产小组订立合同也是必要的。这是一个极为复杂细致的组织工作,但我们必须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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