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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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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1-20
第1版()
专栏:今日谈

“夺印”
幸群
河南省禹县建筑公司在改革中摆脱困境,焕发活力,三年迈出三大步。但是有人却借口“经理的权太大了”,说这是“胡来”。尤其荒唐的是,该公司党支部书记趁经理赴许昌开会之机抢走公章,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又把公司弄得乱七八糟。
这位书记“夺印”的理由是:“实行经理负责制是二把手篡了一把手的权”,“是脱离党的领导”。按照国务院关于企业改革的规定,经理对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有经营管理的自主权,这是名正言顺的。但在这位书记看来,却变成“篡权”、“脱离党的领导”,多重的口气!多大的帽子!真让人怀疑他的思想是否还停留在“文革”时期。
按理,企业的党委书记,应带头支持厂长搞改革,实现政企职责分开。象这位党支部书记那样,说话、办事和党的方针政策拧着劲,同当前改革的精神拧着劲,同搞活企业、发展生产拧着劲,这才是真正脱离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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